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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改革内容为以下:
1.重新定义“学位”(Degree): 根据新规,只有特定类别的学位符合485签证申请要求。
研究生证书不再被视为“学位”,而研究生文凭(Graduate Diploma)只有在紧接相关的本科、硕士或博士学位后修读,才符合申请条件。
2.取消“澳洲学习要求”(ASR):新政策取消了485签证中对“澳洲学习要求”的强制性规定。
某种程度上申请流程得到了简化,但也对毕业生的资质审核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3.学术要求更新:Clause 485.231新增了具体的学术资格和学习参数,明确了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标准。
与之前相比,审核流程更加细化,确保申请人具备符合澳大利亚标准的教育背景。
4.区域政策强化:根据新规,持有第二次或后续485签证的申请人,必须在指定的地区生活、工作或学习。